两酒吧涉违「禁酒吧令」 两案3被告准保释下月讯
2020-04-20 11:24
港府因应疫情制定的「禁酒吧令」再有两间酒吧涉嫌违反禁令被检控,今分两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原要求3名被告答辩,惟辩方希望押后案件至下月,以便索取法律意见及文件,其间被告获准各以5000千元担保,同时不得离港。
两名酒吧负责人林铂泓(41岁)及吴腾(49岁)分别被控于今年4月10日,在尖沙嘴金马伦道42至44号华懋金马伦中心3楼「Virgo」,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食卫局局长根据法例第599章附属条例F第6(1)条发出的、就有关业务而适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处所必须关闭。此案押后至下月25日再讯。
另一案件的被告梁立仁(42岁)今无律师代表,要求押后案件至5月18日获准。他被控于4月11日,作为尖沙嘴金马伦道26号至28号金叠商业中心4楼「Barbe」负责人而犯案。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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