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被踩烂棍伤便衣警 中年女辩称遭挑衅一时冲动犯案
2020-04-21 18:26
去年国庆港铁太子站外连侬墙,有便衣警疑践踏示威者的文宣,双方因而起冲突,中年女子声称遭警员以粗言秽语指骂,又因文宣被踩烂,一时冲动以涂抹浆糊的棍打伤便衣警手臂,而她当时不知对方为警员。她今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原须还柙以索取背景报告量刑,其后以须覆诊为由,获准保释外出至5月12日判刑。同案涉袭警的男被告则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6月3日作预审,其续准保释外出。
56岁女被告蔡妙儿,普通袭击罪指她于于去年10月1日在太子港铁站B1出口外袭击男子罗国威;42岁男被告卢家业,报称运输工人,他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梁伟嘉。
案情透露,案发前被告正在太子站B1出口外的行人路张贴文宣,期间身穿便衣的警员罗国威踩在海报上,因差点「跌低」而提醒在场途人。但被告突然情绪激动,冲上前并以棍打伤警员的右手臂一下,警员曾捉紧被告防止其再施袭。被告之后被捕。
辩方求情透露,被告患有多种长期病,如红斑狼疮症、糖尿病引致视力减弱,脚亦有痛风,同时呈上信件及证书,证明被告一直致力帮助同患有红斑狼疮的病患,形容其性格品行良好,乐于助人。辩方另提到被告当日因受到警员挑衅及冒犯而犯案,被告感到社会不公义而选择张贴文宣表达意见,但事主及其他便衣警却是踩烂该些文宣,并以粗言秽语指骂被告,被告受辱后一时冲动犯事。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闻言称不理解被告如何被挑衅,并指「人哋睇完有人哋意见」,不代表被告可以因而出手伤人。辩方则解释,当时警员并非表达个人政见,讲脏话及踩烂文宣属挑衅,令被告觉得人身被攻击而感到愤怒。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631
更新时间: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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