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学生撕连侬墙文宣施袭2途人 官:不排除判监

2020-04-27 11:19

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两罪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资料图片
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两罪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资料图片

19岁学生去年7月在北角撕毁连侬墙文宣,并发难袭击两名上前阻止的途人,令一名五旬男子髋骨骨折脱臼。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两罪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辨方求情时指,被告患有自闭症,加上受721事件影响情绪才犯错。惟林希维裁判官表示,不论721发生何事,是次争端实由被告引起,更令受害人需动刀施手术。考虑被告年轻,法庭会为他索取劳教、教导所及更生中心报告,但明言不排除判监的可能。案件押后至5月11日判刑,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押。

被告郑洞仙被控在去年7月22日,在北角港铁站B1出口袭击男子曾威志及梁子维。

事发当晚,曾及梁见到被告撕毁连侬墙文宣,遂上前阻止,期间梁以手机拍下过程。被告突然发难推跌曾,并向他挥拳攻击。梁见状马上放下手机调停,并将被告制服,过程中遭被告刮伤左前臂。验伤报告显示曾的髋骨骨折脱臼、手腕擦伤,梁的左前臂则红肿擦伤。

辩方求情时提及,案发时被告在新界任待应生,事发前一天元朗发生721事件,令他担心示威会威胁自己安全,在情绪受因下才犯事,并无意图犯案。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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