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7人被捕控方申改控暴动罪 将转介区院
2020-04-29 12:37
去年8月11日港九均有反修例集会游行,惟其后演变成严重冲突时件,有示威者外尖沙嘴警署集结,有人堵路、掟砖、掷汽油弹,甚至有警员被烧伤。后有16人被控非法集结罪、1人被控暴动罪。控方早前申请改控暴动罪遭辩方反对,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听取双方陈辞后接纳申请,案件押后至5月28日于西九龙法院再讯,届时将正式转介往区域法院处理。
同日亦有12名被告被控参与暴动罪,经修订后本案17名被告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的一段弥敦道与该12名被告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暴动。另首被告马孝文及次被告郑智健被加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管有一支可发射雷射光束的装置。
辩方主张控方案情薄弱,证供未有列明各被告的实际行为,控方改控暴动罪的基础不足,并称「我存在我就系(参与)暴动,法律未到咁嘅样」。控方则回应指本案有被告被拍摄到曾指挥示威者离开、有雷射光线照向警署,该暴动罪将依赖「夥同犯罪」控罪元素检控。另对于有辩方投诉检控时间有所延误,控方则解释本案与另一宗12人案件为同日发生,搜证时间较长,不同意有任何不公的地方。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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