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健身教练涉袭警 裁判官拒批警长匿名令

2020-05-19 16:35

当晚大批防暴警赶到将军澳。资料图片
当晚大批防暴警赶到将军澳。资料图片

《禁蒙面法》于去年10月初生效后,一连数天全港各区均有示威活动,报称任健身教练22岁男子被向警车扔杂物,警员下车拘捕时遭对方反抗,该男子疑打及推警长胸口,被控一项袭警罪。案件今在观塘法院提堂,处理涉案警长的匿名令。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认为控方未能证明涉案警长有何特别忧虑要受到保护,是否属惶恐证人之类别;另考虑到高院颁下的临时禁制令行之有效,无需要在禁制令外再加一层保障,拒批匿名令。

22岁被告吴智晋,报称任职健身教练,他否认于2019年10月7日在新界将军澳唐德街博爱医院八周年邓英喜中学外,袭击执行职责警长黄成辉。案件将于7月8日开审,为期两天。

控方表示去年自社会活动开始,警员被「起底」的情况与日俱增,去年6月已有1104名警员被「起底」,至本年3月已逾2300宗,又担心禁制令有完结的一天。控方又提出隐去警员身分,不会对审讯造成不公及麻烦。而关于公众利益方面,批出匿名令会令警员日后更愿意作供。徐官则疑惑为何有些袭警案未有申请匿名令,控方只表示警员的意愿为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辩方则先投诉仍未收到录影会面的警员资料,但案件主管则表示已提交文件予辩方。后辩方直接向控方展示资料,才确定辩方仍未收到相关资料。徐官遂直接命警方向辩方提交资料。辩方则认为临时禁制令已收成效,根据警方数据,由禁制令生效后「起底」事件已大幅回落至单位数。另指出控方只笼统地提及有警员被「起底」,但就没有证明显示涉案警长的心理状态是否须受匿名保护。而且辩方认为出庭作供也是警员职责需要,质疑「咁系咪其他工作都唔使做?」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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