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有市民指摘警方侵权施加不合法武力 向政府索偿
2020-05-21 16:07
有市民于去年9月22日发起「全港性交通系统评估」,示威者在多个港铁站聚集,入夜后更转战太子站及旺角警署,其中一名香港市民指摘警方在行动中侵权,并施加不合法武力,遂于日前入禀区域法院,向律政司司长代表警务处处长索偿,惟未有透露实际金额。
原告为市民陈卓杰;被告则是律政司司长代表警务处处长。原告人表示于去年9月22日,警方在太子港铁站B1出口的旺角警署后门或其附近;及/或在连接旺角警署后门与主楼坡道附近对其施加不合法武力,上述侵权及不合法行为剥夺原告人宪制性人身自由、享有个人自由及安全的权利,违反《普通法》、《基本法》第28条,甚至《香港人权法案》第5条。原告因此要求被告就警方造成人身伤害、损害宪制性权利、法律费用及利息等赔偿。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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