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跑马地警署外掷汽油弹 5人获准保释
2020-05-27 18:22
4名男子涉于3月底,在跑马地警署外投掷汽油弹,警方近日透过闭路电视锁定疑凶身份,并在搜屋时发现其中一人的胞弟所经营的时装店内,藏有汽油弹原料,遂落案起诉各人纵火罪或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今午被解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11日,以待警方继续调查,期间反对各被告担保。惟裁判官钱礼质疑控方的理据不足,最终批准5人担保外出。
被告依次为甘伟达(44岁,驾驶导师)、倪永聪(23岁,售货员)、区跃南(22岁,发型师)、黄浩程(18岁,送货工人)及倪炳楠(20岁,售货员)。首4被告被控于3月30日,在跑马地警署外非法用火损坏属于陈司桥的一辆私家车及警署墙壁及地面。 倪炳楠则被控于5月26日,在湾仔交加街6号地下保管24个空玻璃樽、32罐卡式石油气瓶、天拿水、4罐汽油及3袋木塞,意图用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各被告获准以现金1.5万元担保,期间须守宵禁令、不得离港、每周报到2次及须居住在报称地址。
警方于今午约12时半才决定将被告带上法庭提堂,原订于下午3点半开庭,惟最终延至约4时15分。钱官甫开庭便指控方迟了45分钟,又提醒控方办事除了要考虑警方安排,亦应考虑法庭一方。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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