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马车」大打出手 3厨房工分别被判服务令及缓刑
2020-05-28 16:20
3名厨房工人因不满网络红人「刘马车」(刘骏轩)在餐厅外对他们「眼超超」目光不友善,四人先是争执,继而大打出手。3名厨房工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判接受社会服务令及缓刑。
被告分别为甘翊恒(29岁)、李启华(43岁)及李斯维(20岁)。首两人被判接受10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李斯维则因有毒品问题,感化官并不建议他接受服务令,被判囚两周,缓刑12个月。
去年7月9日晚上,3名被告在天水围屏欣商场翠河餐厅外抽烟,期间刘路过上址,双方因眼神问题起争执。3人及后返回餐厅,刘尾随入内,四人继而大打出手,其间李斯维曾拿起櫈打刘。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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