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郑若骅:要求条文全依普通法行文不切实际
2020-06-14 15:58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为「港区国安法」设日落条款是多此一举,而要求属全国性法律的国安法法律条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设实际。
郑若骅今日在网志中表示,国内有两套法律制度:成文法和普通法。对于要求属全国性法律的国安法的法律条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设实际的。但当然法律条文必须行文清晰和明确。
对于有人提出日落条款这说法,郑若骅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有权经徵询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对《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因此建议设立日落条款实在是多此一举。
她认为如果想正确地进行讨论,均必须紧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是从国家层面提出法律框架和执行机制。5月28日所通过的《决定》第三条,强调香港特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在香港通过的法律是处理从特区层面的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不一定足以处理影响全国14亿人民的国家安全事宜。
总括来说,郑若骅表示,全国人大5月28日通过《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安法,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实施,完全是基于宪制和法律理据。香港面对的情况,再加上有一些国家就国家安全立法发表不恰当的言论,更加印证有必要就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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