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女助护事隔7月被控管有攻击武器 辩方申押后讯
2020-06-17 11:29
去年11月11日全港「大三罢」前夕,一名医院女助护遭搜出镭射装置,事隔约7个月后,警方正式落案起诉她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原要求被告答辩,惟辩方以索取文件及给予被告法律意见为由,申请押后案件至7月29日获准。
34岁被告郑敏被控于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和亚皆老街一带的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保释期间,郑须交出1000元保释金、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逢周六往警署报到、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证人、居于报称地址,如有更改,须于24小时之内通知警方。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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