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社工刘家栋阻差办公罪成 判即时监禁1年

2020-06-17 15:27

被告刘家栋。 资料图片
被告刘家栋。 资料图片

去年7月27日「光复元朗」行动中,涉嫌阻碍警方防线推进的「社工复兴运动」成员刘家栋,否认一项阻差办公罪,案件经审讯后今于粉岭法院裁决,苏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称被告等社工们,在警方劝退下依然站于警方防线前,而被告的坚持不单单对涉案警员带来不便,而是根本性地阻碍其执行职务,最终裁定被告罪成,判即时监禁1年,引起旁听人士一片哗然,辩方大状更坦言情况「超出预期」,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

苏官表示当时数以百计的示威者逗留属非法集结,他们无权霸占行车路,而警方职责并非与他们一起参与游行,而是驱散在场人士,惟示威者屡劝不听,更有人以强光照射、投掷砖头等,若警方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现场秩序怎会恢复?」又指警方整个行动合法、合理、合比例,「部分人士与警方相撞而倒地受伤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当中并无讨论及澄清的馀地。」

在关键时刻,被告与另外两名社工未有理会警方劝退下,要求警方减慢推进速度,等同要求警方背弃职责,完全不合理,更指被告的坚持「不单单对涉案警员带来不便,而是根本性地阻碍其执行职务的行动」。其后被告成功进入警方防线、打开缺口,打乱警方部署。

辩方大律师李安然解释被告原避免早前「人踩人」情况发生。苏官判刑时称,被告虽无使用任何器具、受阻警员只有一位,然而被告联同至少两名社工有规模行动,成功阻挠警方前进约数分钟,考虑到阻差办公罪最高刑罚为两年,终判囚一年。

24岁被告刘家栋被控于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乐路与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陈沛杰。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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