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21岁女涉管有黑色油漆表证成立 明结案陈词不自辩

2020-06-23 14:16

由左至右:证人警员陈伟豪、冯永强及潘炜琦。
由左至右:证人警员陈伟豪、冯永强及潘炜琦。

网民于去年11月12日发动名为「破晓行动」的三罢示威,一名21岁女子当日早上在湾仔遭巡逻警员制服及拘捕,并检获一瓶内含汽油的黑色油漆,被控以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案件今日开审。裁判官听毕控方证人证供,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将不自辩,辩方将在明天结案陈词。

被告郑欣雪被控于去年11月12日,于湾仔坚拿道西 24 号外管有410毫升黑色油漆,内含微量汽油。

控方传召当日制服、拘捕及为被告搜身的警员作供,3人分别为高级警员陈伟豪、警员冯永强及女督察潘炜琦。

3名警员分别供称,事发当日清晨,他们坐警车在湾仔一带高调巡逻,防止三罢示威堵路生事。至早上近8时,车巡至鹅颈桥近霎西街附近时,发现6名穿深色衣服的示威者在马路上,陈警员更指见到其中一人手持黄色物体,四围张望,「怀疑佢地想堵路,向巴士唧机油等司机揸唔到车」,遂马上与同僚下车处理。

6名示威者马上调头跑,陈形容他们跑得非常快「好似平时练100米咁」,终由冯警员制服了被告,在现场检获一瓶从被告身上跌出的黑色液体。潘督察之后在被告的衫袋及背囊搜出一对手套及打火机。

陈警员续称,他当时思疑该黑色液体为汽油,直言「我都唔系蠢吓话,我又揸过车、入过油、有大偈牌,望到都估到啦」,但承认闻不到汽油味。他之后对被告作出拘捕及警诫。而化验结果证实该液体为黑色油漆,内含微量汽油,被告身上搜出手套亦沾有相同物质。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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