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揭2间无牌旅馆 两男女共判罚9500元
2020-06-24 17:07
民政事务总署表示,两男女因触犯《旅馆业条例》,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4,500元和5,000元。
民政署人员去年7月及12月,分别巡查亚皆老街及佐敦道两所怀疑无牌旅馆,并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房间。根据牌照处的纪录,上述处所当日未获发牌照,负责经营及管理上述处所的男女因此被控违反旅馆业相关条例。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可被罚款20万元及监禁2年,并呼吁市民若发现怀疑违规经营的旅馆,应以电话、电邮等方式向牌照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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