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外国记者会向林郑发信 要求11项保证新闻自由
2020-06-25 19:25
香港外国记者会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公开信,关注《港区国安法》或影响新闻自由,要求政府作11项保证。
外国记者会表示,关注《港区国安法》损害记者自由报道香港及内地事务的权利,而新闻自由是基本法第27条所保障的,要求政府厘清法例对媒体及新闻自由的影响。
会方要求政府作出11项保证,包括记者采访时无须面对官方或警方的阻碍或威吓,以及市民可以自由地向记者发表意见,无须面对安全威胁或法律风险。此外,记者在任何情况下有权拒绝交出自己的笔记、受访者的联络方式等采访资料。
会方又期望,港府确保记者在多种情况下,无须面对法律风险,包括在报道中批评或引述批评北京中央及香港政府及其官员的言论。
会方又指,政府不应以签发及续期外国记者工作证,作为控制报道的手段及惩罚,及不应引入记者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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