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指美国金融制裁无法律效力 强烈反对法案斥严重误导
2020-06-26 22:44
特区政府今日对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香港自治法案》表示强烈反对。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敦促美国国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该法案及所谓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只会损害港美之间的关系和共同利益。
法案的「制裁」对香港的金融机构不具法律效力。港府促请美方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避免采取可能会影响金融机构正常运作及众多客户的举动。在该法案中提及国会对香港事务作出的评论,许多具有严重误导性,更毫无事实根据。
港府重申,《中国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根据《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如何在香港特区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完全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有关检控参与非法示威活动的人士,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香港拥有稳健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律政司的检控人员一直独立并专业地履行这个宪制责任,无畏无惧。检控决定基于可接纳和可靠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并严格按照公开的《检控守则》而作出,案件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诉求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
在《基本法》下,香港巿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权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并在独立的司法制度下更形巩固。
至于有关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在香港中的角色,港澳办和中联办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而根据《基本法》第12条,香港特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两个办公室有权力和责任确保香港特区正确及贯彻落实《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不存在它们干预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国两制」原则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方针。
港府发言人重申,外国议会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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