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工程公司前董事 涉13年内共诈骗工程费39万
2020-07-15 17:35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公司前董事,控告他涉嫌诈骗一间楼宇维修服务供应商,于13年内支付冷气维修工程费用共约39万元。被告已获准保释,将于星期五(1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被告朱连德,68岁,惠丰工程有限公司(惠丰工程)前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于案发时是惠丰工程的董事兼股东。控罪指被告涉嫌于05年某日至2018年4月9日期间,与怡和机器两名前技术人员一同串谋欺诈该公司,伪称包括惠丰工程在内的上述两间认可承办商,其发票所述的工程已完成,导致和诱使怡和机器向该两间认可承办商付款。
怡和机器据报因而向该两间认可承办商支付冷气维修工程费用共约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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