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员涉车内涉藏伸缩警棍镭射笔 裁定表证成立

2020-07-16 15:58

被告吴启南(西装者)。资料图片
被告吴启南(西装者)。资料图片

因应9月21日有人发起「光复屯门公园」游行,警方当日在屯门巡逻,警员于井财街截停保险从业员、并在其车上搜出伸缩警棍及镭射笔等物品。从业员今在屯门裁判法院否认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受审。张洁宜署理主任裁判官听毕证人口供后,裁定被告表面证供成立,被告需要答辩。张官接受辩方申请,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

首名证人警员梁超贤(译音作供称,他当时负责在冲锋车内进行外围高调巡逻工作,期间见被告吴启南神色可疑,于是调头拦截,驶至井财街时发现被告,并在其车内搜获伸缩警棍及镭射笔等物件。梁又指,搜查期间被告握紧拳头,神情紧张。

梁又称看见巴士站内的被告神色可疑,因而在附近截停被告,辩方反问梁为何觉得被告有可疑时,梁指出当时站内并无巴士驶入,惟被告仍不断四处张望,又解释「自己十几年的驾驶经验,唔会咁样不停望。」

辩方又呈上一段其他人提供的车的录影片段,该片段拍摄到警方的搜车情况,辩方指出当时被告没有吵闹,也没有表现紧张。警员则回应指「唔肯定佢有无惊慌」,又指出该片段只拍摄到事件较后期的情况。

控罪指39岁吴启南在屯门井财街被警员截停,警方在他的「车尾箱」搜出伸缩警棍及镭射笔,另在被告车上亦搜出眼罩及头盔等物品,现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

另一证人警员李文斌(译音)作供指,他到达时证物已被放在车尾地上,又指当时专注搜查及纪录物件,因此没有留意被告神情,只能形容被告「没有特别反抗或不合作」。

法庭记者:罗绰尧

建立时间:11:59
更新时间: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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