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游行】运输工否认袭警 辩方质疑未接受警诫证供不应呈堂
2020-08-10 13:57
去年10月1日六区游行期间,42岁运输工人卢家业涉嫌于旺角警署外脚踢警务人员梁伟嘉右脚小腿,案件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被告否认袭警罪。
事主梁伟嘉于主问时供称,案发时约下午1时半,原本在报案室候命,及后接获通知同袍在署外遇袭,一众警员跑出支援期间,事主报称在太子站B1出口外被被告脚踢右脚小腿外侧。事发后事主曾反覆质问被告「做乜踢我呀?」被告回覆指「我路过咋。」及「唔小心啫。」
辩方则质疑被告被捕后的口供不可呈堂,指出被告录取口供前未接受警诫,亦曾被数名警员踢下楼梯,用警棍殴打背部逾分钟,又威吓指送被告到新屋岭。事主本身患有脑痫症,被捕后连续两日未能服食药物,更被警员拒绝送院要求,因此质疑证供不应呈堂。
另一名警员卢俊杰作证时则供称案发拘捕被告时,被告情绪激动,挣扎欲逃离现场,故挥棍制服,亦反驳指录取口供前曾作警诫「逐段大概讲」,并没有人使用不当武力或威逼利诱。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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