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郭卓坚提上诉 政府方指以涉违歧视为由推翻传统是不可行
2020-08-11 17:33
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新界男性原居民以免费建屋牌照形式建丁屋,是受《基本法》保障下的「合法传统权益」,至于「私人协约方式批地」及「换地方式」建屋则属违法。申请人郭卓坚和政府均提出上诉,案件今日透过视像方式开审。
代表律政司的余若海资深大律师陈辞指,《基本法》第40条保障「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应与第120和122条一并理解。后者的两项条例目的是,延续香港九七回归前所生效的土地契约等,同时保障合资格居民子嗣的权益,而原审法官忽略了考虑宪法的整体性。
余又指,政府方和申请人对《基本法》第40条中「传统」定义存有分歧,政府方户援引的专家多著重以新界风俗习惯为切入点,而申请人援引的专家依赖百多年前的《大清律例》作分析。但无论以任何一种方式去理解新界原「传统」,均承认合资格男丁可拥有土地。以涉嫌违反歧视条例为理由推翻传统是不可行的。
至于现行的丁屋政策允许合资格原居民以多类方式兴建丁屋,无论政策目的是否包括认可新界原居民身分,政策内容跟原居民子嗣拥有土地的传统权利无关。政府方又反驳指申请人以满清朝代时没有任何「丁屋政策」为理由,以推翻香港的丁屋政策是不合理的。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4:18
更新时间: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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