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中方反对欧盟发表错误言论 权利自由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2020-08-11 14:37
欧盟外交事务发言人斯塔诺(Peter Stano)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发表声明,称事件进一步加深《港区国安法》被用于打压言论自由及香港传媒自由的忧虑。欧盟重申,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核心要素。
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今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针对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发表错误言论,对香港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说三道四,公然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对此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港区国安法》对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包括言论、新闻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有明确规定。同时,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宪法都规定,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欧洲人权公约》也有类似规定。欧方应当正视客观事实,不应采取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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