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期限顺延至9月14日 税务局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2020-09-04 18:06
税务局今天宣布,所有于7月20日至9月13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适用于电子储税券计划的「自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顺延至9月14日。
此外,税务局宣布本月7日开始,中央询问处、商业登记署、印花税署、遗产税署、追讨欠税组、退税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30分至4时;中央电话查询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2时30分及下午1时30分至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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