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地盘工涉雪糕筒掟警车罪成 还押两周后判刑
2020-09-08 13:49
38岁地盘工被指于去年万圣节,在旺角用雪糕筒掷向一辆无标记的警察车辆,令其左边「泵把」位有三道刮痕。案件经审讯后, 刘绮云裁判官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明言案情严重,下令被告还押至9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他的背景报告。
刘官指出,「泵把」刮痕位置与雪糕筒的高度吻合,但与现场其他杂物如纸箱的高度等不符,可见该三道刮痕是由雪糕筒造成。
被告自辩时指他当时正想搬开雪糕筒让车辆驶过,但车辆突然加速,令他一时慌张掷走雪糕筒,惟刘官认为其供证既不可信又不可靠,不予接纳。例如根据片段,当时车速的变化与被告所描述的不符;被告掷雪糕筒时的姿势是打侧身、右脚踏前屈膝,借力抛出雪糕筒;车辆驶近被告时,他踏前了一步而非避开,与他感到惊慌的说法不符。
刘官又认为控方证人的证词均与片吻合,故予以采纳,裁定事发时被告是有意图掷出雪糕筒,损毁警车。
被告黄兆昌被控于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砵兰街与运动场道交界,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辆无标记警察车辆。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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