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夥「18巴案」男生 上水袭情敌判18个月感化
2020-09-11 10:49
一对少年情侣今年6月底因不满有人「讲是非」,掌掴一名13岁少女18巴,事件轰动社区。涉打人的情侣早前分别被判感化及判入更生中心。涉案男生被揭案发当日,纠党再袭击另一名姓曾的男子,童党中一名15岁少年早前被捕,今日在粉岭法院被判18个月感化。
苏文隆主任裁判官判刑时引述报告指15岁少年并非「好坏嘅青少年」,而他已感到后悔「会想读返书」,就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各判18个月感化,同期执行。
15岁少年与「18巴案」的男被告16岁林子谦同被控于今年6月29日,在上水彩园剧场,与其他5名不知名人士袭击一名曾姓男子。案情指,15岁少年指曾姓男子「拈花惹草」,「撩」其女朋友,遂夥同多人动脚踢其腹、背。曾其后向学校老师揭发事件及报警。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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