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环保违例个案111宗
2020-09-17 17:00
环保署今日公布,7月触犯环保署条例被定罪的个案共111宗,其中一间公司因未持有许可证而将受管制废物输入和导致他人将受管制废物输入,分别被罚款三万元,为月内最高罚款。
当中最多人因违反《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及《废物处置条例》而被定罪,被罚款1,000元至30,000元不等。
环保署检控了2019年2月自至2020年3月期间的违例个案,当中有44宗因违反《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的个案被定罪,全部均由于车主从车辆弃置扔弃物而遭检控,最低被罚款1,500元港币,最高被罚款10,000元港币。另有42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而被定罪的个案,被检控者被罚款1,000元至30,000元港币不等,大多因为未持有许可证而将受管制废物输入及未有妥善处置医疗废物而遭检控。
此外,有7间公司因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而被定罪,被罚款5,000元至8,000元港币不等;另有14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而被定罪的个案,被罚款2,000元至10,000元港币不等;有1宗因违反牌照规定而被检控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经定罪后被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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