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会IT界贿选】的总干事等3人拒认罪 庭上揭涉及候选人杨全盛

2020-09-21 18:02

被告李林昌(左);被告陈俊成(左)及陈晓彤(右)。
被告李林昌(左);被告陈俊成(左)及陈晓彤(右)。

2016年立法会选举发生贿选疑云,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疑各提供1000元报酬,诱使一名的士司机及其女儿投票予应届资讯科技界候选人杨全盛。3人否认串谋选举舞弊提供利益及选举舞弊接受利益罪,案件今日开审。

被告李林昌(47岁,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陈俊成(60岁,的士司机)及其女儿陈晓彤(31岁,接待员),3人同被控于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期间,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向陈俊成、陈晓彤、另外两名陈氏家庭成员及陈晓彤的男友提供各1000元,作为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陈俊成及陈晓彤另各被控于或约于同年5月21日,接受1000元作为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

控方在庭上透露,该候选人为资讯科技界候选人杨全盛,而新界西候选人何君尧亦曾出现在被告一家的WhatsApp对话纪录中,但控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何牵涉其中。

控方传召负责功能组别选民登记事宜的选举事务主任张敏怡作供。她指处方于每届立法会选举前,均会向资讯科技界订明团体索取会员资料,以审核及更新选民登记册。事务处于2016年收到3名被告与另外两名陈氏家庭成员及陈晓彤男友的功能界别选民登记申请表,6人均申报他们为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属下的香港电脑分会或香港电路及系统兼电讯分会会员,惟6人在申请表上一同误将当中的Engineers串错为Enginess,事务处最终接纳其申请,并向他们发出选民确认通知书。据了解,控方质疑3名被告非合资格选民。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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