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冲突】涉刑毁交通灯电缆 装修工判社服令大专讲师押后判刑

2020-09-23 16:15

被告王润琦(左)、辛惠霖(右)。王尚哲摄
被告王润琦(左)、辛惠霖(右)。王尚哲摄

27岁装修工人及31岁大专讲师去年8月5日响应「大三罢」并在狮子山隧道公路大围段破坏交通灯电缆,两人同被控刑毁,装修工人早前认罪,并被法庭下令赔偿1万5000元,今在沙田法院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负责「睇水」的大专讲师则在进行审前覆核前认罪,他亦须向政府赔偿1万5000元。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14日,在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被告准以原有条件担保。

温绍明署理主任裁判官指首装修工人辛惠霖罪行严重,监禁属判刑选项,但考虑到被告并未造成重大破坏,而他有悔意,亦已跟从法庭命令赔偿15000元,遂接纳报告建议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大专讲师王润琦认罪,辩方求情指他一时愚蠢答应替破坏交通灯的朋友把风,已感到后悔,明白不应做犯法行为去表达对社会的看法。 

案情指,当日早上5时45分,有人在文化博物馆发现两名被告打开交通灯盖,目睹灯柱冒出火光,八枝交通灯随即熄灭。警方到场后发现交通灯电缆被剪断,在附近截停两人后搜出手套、口罩、钳等物品。机电工程署主任经评估后估算涉案灯柱维修费共约3万元。

27岁被告辛惠霖及31岁被告王润琦被控于去年8月5日,在大围狮子山隧道公路与大埔道大围段之十字路口,无合理辩解而损坏交通灯电缆。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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