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结及违禁蒙面法下周三提堂 黄之锋:出狱后第3度被捕
2020-09-24 17:14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午到中区警署报到时再被拘捕,警方指黄之锋去年10月5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黄之锋录取口供后离开中区警署,他展示检控纸指,已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诉,案件于本月30日在东区法院提堂,同案被告包括社民连成员古思尧。黄之锋指,他会于9月30日下午2时半上庭。
黄之锋表示,中午他到中区警署报到,港岛总区公众活动组则指他触犯非法集结及反蒙面法而会被检控;而古思尧亦涉案被控。他指,警方为他进行笔录口供和录影盘问,期间亦播放4段媒体拍摄的新闻片段,涉及去年10月5日反蒙面法游行活动。他说,案件是他于去年6月刑满出狱后,第三度被起诉的案件。
黄之锋认为,警方和律政司在这时间起诉是为迫使抗争者留港,以及为10月1日游行前夕制造寒蝉效应,散发白色恐怖,图减少参与游行人数。他重申不会因此而放弃抗争。
他又指,警方今次的证据只有4段新闻片段,而控告包围警总时,至少会有警方所拍摄的片段,形容警方行动是「多此一举」。
警方指,去年10月5日,有大批人士在铜锣湾一带集结,并且游行至中环。有关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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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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