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过路案官斥辩方两律师失职误导法庭 驳回讼费申请
2020-10-06 16:54
何丽明暂委特委裁判官以逾90天、20个月时间处理一宗行人疏忽案,于去年10月始裁定被告Thapa Kamala无罪,控辩双方及后就讼费事宜再展开聆讯。何官今花了4小时宣读裁决,力数辩方大律师梁耀祥及事务律师侯振辉的不是,斥他们失职及误导法庭,下令二人需就浪费法庭时间,支付合共约62万元控方讼费,并驳回辩方讼费申请。
何官首先指出,被告Thapa Kamala的作供前言不对后语、自相矛盾、不合理及不可信,认为她是自招嫌疑,故否决辩方就案件的讼费申请。何官又认为,辩方大律师梁耀祥及律师侯振辉在审讯期间,在陈词中误导法庭、大话连篇及失职,又力数二人的不是,例如侯律师站立陈词时将手插在裤袋内、将汽水于在枱上,梁大状又曾在主控面前将文件掉到枱上等。何官下令梁大状及侯律师须各自分担约29.6万及32.6万控方讼费,合共约62.2万元。
案中被告34岁尼泊尔籍保安员Thapa Kamala,于2016年4月25日在大潭道一辆的士后方过路时,遭对面线另一辆的士撞伤,被票控一项行人疏忽。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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