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台湾】律师料案件年底至明年农历年前后有判决
2020-10-13 17:03
12名有案在身的港人早前涉嫌坐快艇偷越边境,被内地当局截获及拘捕。受托于一名港人家属的内地律师卢思位表示,估计案件或于年底至明年农历新年前后有判决,他再次呼吁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应该立即安排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嫌疑人,亦呼吁被安排介入案件但没有家属授权的律师,立即退出案件。卢思位指,今日接获盐田公安分局回覆,指经核查,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自行委托2名辩护律师。
卢思位指,盐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反映检察院认为有足够证据显示,12名港人犯罪,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他指内地无罪率低,对12名港人的案件不乐观。他认为,公安不会延长审查期限,因案件事实清楚及简单,亦没有延长羁押期限的法律依据,加上案件引起关注,他相信,深圳司法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尽快结案,以展示内地司法透明和效率。
对于案中有未满18岁的疑犯,卢思位说,估计案中2名未成年港人,最终不会被起诉,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偷越国边境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的罪名,偷越边境罪属于可以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罪名之一。卢思位建议被扣港人的家属,在本港约见港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要求他们履行职责,通过公安部及最高检察院,纠正和问责深圳市盐田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行为。
他又指,案件性质极普通,但在历史大背景下,变成本港回归以来,涉及两地最具有影响力和争议案件之一,他指,辩护律师将恪守法治理念,尽力协助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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