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湾鱼贩提供不洁共用毛巾 食环首次作检控
2020-10-19 21:28
土瓜湾木厂街一个鱼贩因向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规例》)的有关规定在今日(19日)被食环署检控。这是署方首次就有关情况向违例者提出检控。
据报,食环署人员今日进行巡查时,发现土瓜湾木厂街一间售卖鱼类的持牌新鲜粮食店为顾客提供不洁共用毛巾,遂向该新鲜粮食店提出检控。发言人表示,根据《规例》,所有经营食物业的人士,须确保在业务运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物品保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而街巿鱼档或店铺提供共用毛巾予顾客使用,可能增加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
署方提醒,根据《规例》,任何人士未有按规定保持物品清洁及不受有害物质沾染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并呼吁街巿鱼档及新鲜粮食店不要为顾客提供共用毛巾,如有需要应考虑以即弃纸巾替代;各从业员亦应劝喻顾客不要触摸海产,并尽可能协助顾客拣选海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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