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业监管局收逾1500宗牌照申领 已发近650个
2020-10-21 20:26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今日向立法会提交《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19–20周年报告》。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业管理业界「发牌制度」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监管局至今已接收超过1500个牌照申请,并已发出近65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反映业界支持落实『发牌制度』,推动业界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此外,监管局已委托4间大专院校,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承办监管局「指明课程」。各院校除推出「指明课程」外,亦已申请将其「指明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有关持牌准则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要求,但拥有相关物管工作经验的物管从业员,可在3年过渡期内申领「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并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完成监管局的「指明课程」,以申领正式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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