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前社区干事邝星宇袭击伤人兼藏伟哥 判囚1年及罚款
2020-10-23 15:57
民建联前社区干事邝星宇今年6月在观塘街站因政见问题与人争执,更亮刀指吓记者并伤及一名上前劝交的途人,其后在警署内被发现管有壮阳药昔多芬,早前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伤人及管有第一部毒药3罪。裁判官徐绮薇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指案情严重,被告指随手放刀在裤袋,解释不合情理,属有计划伤人,故3罪合共判处被告监禁12个月,罚款1000元。
辩方庭上引述背景报告指被告读书时期操行良好,受家人爱护,平常非粗暴的人,犯案不符其性格,事后深切后悔,并欲亲自向家人和案中受伤害的人致歉,现已从事正当地产工作。
徐官判刑时引述被告指情绪低落下一时冲动犯案,案发时因与不同政见人士口角,一度受围攻,混乱中用刀伤人,百多位顺天邨街坊亦替被告求情,指被告服务顺天地区逾8年。但徐官考虑到被告案发前10分钟左右才购买涉案生果刀,检视刀锋有否破损后随手放刀到裤袋的解释不合情理,认为被告有计划伤人,放刀到裤袋为求方便指吓他人,仅此已构成危险动作。徐官再考虑到涉案生果刀杀伤力强,伤者伤口缝逾10针,法庭不会容忍争执时使用致命武器。
首2罪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伤人量刑起点为4个半月和18个月,徐官基于被告坦白认罪,深切后悔,曾长期为社区服务,故分别扣减刑期至2个月和11个月,其中1个月同期执行,合共监禁12个月;1项管有第1部毒药则判罚现金1000元。
27岁被告邝星宇承认于今年6月12日,在观塘同仁街临时公共小巴站袭击冯文杰及伤害马富善;并在观塘警署接见室内管有昔多芬。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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