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男生涉堵路脱罪 官指警员证供可信性存疑
2020-10-29 16:57
去年11月11日「三罢」行动中,一名17岁中六男学生被指在沙田堵路,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叶啓亮裁判官称,负责拘捕的警员承认没有看见被告手持可疑物品或有堵路行为,仅单凭衣著认定他乃示威者一员,加上他所供称的案发地点与供词及草图有出入,故拒绝接纳其证供。
现年17岁的张志汉被控在去年11月11日在黄大仙黄大仙道近沙田坳道,与其他人在该处设置路障。在盘问下,负责拘捕张的王警员承认未曾见到张手持砖头或参与堵路,仅凭藉衣著区分示威者与街坊。对此,叶官认为即使张当时身穿的黑色衣服与一般示威者相似,但警方没有在其背囊搜出任何可疑物品,不能排除他只是刚好途经该处,无辜被捕。
叶官续指,王庭上供称案发地点位于黄大仙道近沙田坳道,惟其供词及亲绘的草图均标示出案发地在凤德道与沙田坳道一带,承认因一时失误所致。惟叶官指,王理应覆阅供词及草图上的内容后签署,不能理解他为何仍然出错,认为其证供可信性存疑。
张闻判后接受传媒访问,坦言现时松一口气,呼吁市民不要忘记其他示威者,希望人们前来旁听声援。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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