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再游行】5青年非法集结罪成 3人判囚2人判入更生或劳教中心
2020-11-02 16:34
去年8月初「旺角再游行」晚上有9名示威者于旺角堵路被捕,全部9名被告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和首被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成立,当中4人现正保释等候上诉。裁判官郑念慈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指案件有一定严重性,判处馀下5人分别入狱6个月、4个月、入更生中心和劳教中心。全部被告申请保释等候上诉均获准。
辩方判刑前引述报告意见,指5人均合作有礼。首被告17岁男学生萧浩贤早前的更生中心报告意见指良好,惟因右脚受伤,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均不适合。报告建议指次被告17岁男学生邓荣熙因患上亚氏保加症,不宜判入劳教中心。第三被告20岁男学生陈骏霆整体意见正面,被建议进入劳教中心。第六被告23岁男学生廖智峯及第九被告21岁男学生方施阳均被指不宜判入更生中心或劳教中心。
郑官判刑时指案件严重,影响数以百计的市民,大规模堵路有一定危险性,而且涉案道路为全港最主要道路之一,遂接纳全部报告建议,判处萧非法集结罪入狱4个月,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入狱6个月,同期执行共6个月;邓被判入更生中心;陈被判入劳教中心;廖和方同被判囚4个月。
5名被告同被控于去年8月3日在旺角弥敦道和亚皆老街交界与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萧另被控1项管有攻击性武器,即1枝镭射笔。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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