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无业妇涉砖头掟警 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2020-11-03 16:00
39岁无业妇去年11月中旬疑在沙田堵路声援在中文大学的示威者,期间涉用砖头掟警员,被控企图袭警。李志豪裁判官今拒绝接纳涉被袭警员的口供,指其庭上供词与早前三份书面供词不同,包括缩短双方距离及缩小砖头尺寸,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警员24530徐德华(音译)早在三份供词上表明,当时他与被告有10米之遥,惟庭上改称约距7至8米;供词形容被告手持的砖头尺寸约为20x10cm,在庭上却改称约为10x5cm。李官理解以肉眼估算或会出错,惟徐在一星期前已发现自己的口供有误,但未有作任何更正,故无法依赖其证供。
39岁被告郑卓敏被控一项企图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她于去年11月13日,在沙田乡事会路与大涌桥路交界企图袭击警员 24530。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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