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学生涉藏喷漆罪成 押后下月判刑
2020-12-14 19:30
33岁报称学生的男子,涉在去年9月「国际民主日」游行中管有2樽喷漆,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开审。被告没有律师代表,选择自辩,并称当日有不在场证据,不记得有没有被拘捕,亦无印象自己有说:「对唔住,阿sir,我有悔意」。
警员赵伟杰作供称,当日他的职责为防守礼宾府,身穿绿色军装站岗。在晚上约9时半,他看见被告王康栢沿花园道往香港动植物公园方向行走,当时被告身穿黑色短袖T-shirt及蓝色长裤,赵观察其约1分钟,见被告期间不断两头望,觉得可疑,遂尾随被告。直至被告走到中环花园道与上亚厘毕道交界的行人隧道停下,然后戴起黑色口罩,右手从背囊中拎出喷漆摇了几下。赵怀疑被告打算使用喷漆破坏墙壁,立即大声喝停并冲上前问其身份,被告除下口罩并回答:「Sorry Sir」接著赵问:「你做乜say sorry?」被告说:「我有悔意,阿Sir」在赵追问下再说:「系,我系谂住喷道墙,但我见到你都无喷啦。」赵后宣布拘捕,并将被告带回警署。
被告在黄雅茵裁判官多方解释法庭程序后盘问赵,惟被告只问了赵有没有滥权案底或被人向监警会投诉过,赵回答没有。
案件下午续。下午控方传召警员崔俊文作供,当日他与赵一起于驻守礼宾府,其后在赵调查被告时从旁协助。崔称被告在隧道被截停时,他与被告相距约10至20米,他站在赵后面观察现场情况,期间他曾隐约听到被告说:「Sorry sir」赵之后将从被告身上搜出的喷漆、口罩、胶水等证物交给崔,崔回到警署后将物品交予刑侦同事。
黄官裁决时指,涉事警员作供清晰、合情合理,接纳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虽然控方没有传召所以曾接触过证物的警员作供,惟崔能在庭上清晰描述证物的特点,如白色的贴纸及其长度,遂认为证物被调乱的可能性极低。另被告当日在配带口罩后,拿出喷漆摇了几下,为使用喷漆的准备动作,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闻言随即提出上诉,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4日于西九龙法院判刑,期间将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418
更新时间: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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