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会】准新人忧搬出公屋除名后 65岁长者被逼迁去一人单位

2020-12-17 23:00

网民结婚后拟从公屋除名,担心65岁家人要转去一人单位。资料图片
网民结婚后拟从公屋除名,担心65岁家人要转去一人单位。资料图片

有准新人发文指,结婚后打算迁出公屋单位,并从名册上除名,但担心只剩下一个独居老人,会被逼迁去细单位。

「连登讨论区」网民指,本身两人正在300多尺的公屋单位,但上网看到一人单位只有160尺,网民准备转名到另外一间住宅,公屋就会剩下一个65岁独居老人的名字。

网民担心,房屋署60岁以上就不会优先调迁,70岁以上才肯定不会调迁。网民问「有冇人听过60岁以上未够70都会逼你转细单位,老人家佢会唔开心,我更加觉得好惨,睇过邻居啲一人单位真系4幅墙一个格咁」

有网民就认为事主家中长者被迁出的机会十分低,更有人建议「间新屋写你老婆名咪得罗,公屋唔洗除你名啦,迟下又可以用绿表抽居屋」。

有人指调迁问题不大「我妈由二百尺搬去百几尺,其实一个人都够用,不过放得雪柜放唔到洗衣机。搞到要攞衫去我屋企洗,,只系老人家好少衫洗,黎洗衫顺便食个饭倾下计咁,屋细唔紧要,最紧要心情,间中搵下朋友吹水打牌,几开心」。

但有不少人批评正是发文者的心态,令长者独居却占用足够几个人住的大地方,「后生要成家立业既就等到十年八载,老人就霸住市区大单位食社会资源」、「我五个人都系住紧三百几尺,楼主反而想比个老人家一个人,唉,资源错配到⋯」。

根据房委会文件,租户在承租单位后,若因家庭成员迁出、离世、结婚、移民等原因而删除户籍,使馀下的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面积超逾既定的编配标准,便成为「宽敞户」。现时租约条文已规定,倘成为宽敞户,租户须迁往房委会认为居住面积符合其家庭人数的公屋单位。

房委会会分阶段处理宽敞户,首先处理「优先处理宽敞户」个案。有残疾或年届70岁或以上家庭成员的租户,会从宽敞户名单中剔除;而有60至69岁长者成员的宽敞户则会被安排在宽敞户调迁名单最后的位置,他们可留居在原住单位,直至家庭情况有变,或根据次序到达调迁阶段,或宽敞户政策于2020年再行检讨。然而,房委会欢迎有长者或残疾成员的宽敞户按其需要自愿申请调迁往面积合适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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