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理大生携剪钳喷漆非法集结2罪成 图作非法用途罪脱
2020-12-22 10:30
去年除夕夜旺角始创中心外多人堵路被捕,包括1名现年20岁理工大学学生,其后被搜出剪钳和喷漆被控。裁判官施祖尧今早在西九龙法院接纳拘捕被告的警员证供,指其简单直接而辩方无实质挑战。基于被告与多人共同堵路,并带同喷漆等各种装备有备而来参与非法集结,裁定被告非法集结以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2罪成,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则罪脱。
施官先引述控方案情指警员在15米外看见20至30名黑衣人在始创中心外行车路用灯饰等堵路,上前截获并拘捕逃跑的被告,当时被告手持剪钳,其后在背囊中搜出2支喷漆。施官指辩方对警员证供无实质挑战,警员证供简单直接,故接纳警员为诚实可靠。施官再反驳辩方指其说法不成立,包括指出堵路不只灯饰,还有一众立于行车路上的黑衣人自身,而该处行人路狭窄,不可能容纳20至30人,大部份人必然在马路上,被告戴手套持剪钳,众人穿黑衣亦不可能是途人。施官遂认为被告与众黑衣人有共同目的堵路,扰乱秩序,妄顾风险或激使他人用武,或因警方驱散引起骚乱,令旁人担心个人安危及财产受损,裁定被告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施官续指由于剪钳不能用以束缚人身、伤害人身或侵入住宅,故不符合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控罪元素,裁定罪脱。最后指因环境证供充份,众人均穿黑衣、有人于地上涂鸦,被告带同V煞面具、防毒面具、泳镜等有备而来参与堵路,故被告管有喷漆必意图涂鸦以表达政治诉求,因此裁定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
辩方呈上超过11封来自父母长辈等的求情信,指被告现修读理工大学物理治疗系,品学兼优,尽责自律,受父母老师关爱,自少获父亲灌输理念和价值观,以致明白事理,对社会有个人见解有抱负。辩方强调案件发生于史无前例的背景下,致有不少与被告同样一直行为良好的年轻人,受大环境驱使参与去年的社会事件。辩方再补充被告一家因案件被人于网上披露私人资料,遭受滋扰。施官随后应辩方要求押后判刑明年1月4日,以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及背景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看管。
19岁被告蔡颂希被控于去年12月31日,在旺角弥敦道与荔枝角道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并管有1把剪钳及2支喷漆。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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