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员太子站外藏武器罪成上诉 法官押后裁决
2020-12-30 18:00
33岁男文员锺日祺去年8月31日晚在港铁太子站内被搜出弹叉、螺丝帽及雷射笔等物品,他否认控罪后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以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材器具两罪罪成,判囚12个月,另罚款5000港元。他不服定罪,今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李运腾押后裁决。
上诉人锺日祺透过律师指,原审裁判官根据港铁站人流众多,以及他身上的护目镜、防毒面罩等防护装备,便裁定他有伤人意图。上诉人批准裁判官推论逻辑空泛,定罪标准过低。
至于被告管有的弹叉杀伤力不大,在接受测试时「射一次就断」,但裁判官仍判监12个月是明显过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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