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国安法案件申请保释门槛提高 但大原则不变
2021-01-01 14:58
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上周批准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元等条件保释,律政司不服、昨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港区国安法》案件的申请保释的门槛提高,但无罪假定的大原则并无改变,强调黎智英即时还柙候审并无争议。
汤家骅指出,刑事案件法庭处理一般保释申请,主要考虑被告会否弃保潜逃、干扰证人,销毁证据或会否重犯,但《港区国安法》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再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得批准保释,申请保释的举证责任因而由控方转移到辩方。
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资深大律师叶巧琦则认为,每一个上诉都一定是争议决定的对与错,不明白被告在上诉期间为何不可以继续保释。她表示,有很多其他观点及因素可以考虑是否继续保释,包括曾经提出的保释条款有没有机会重犯,以及控方所提出证据的强弱。
此外,叶巧琦指出,若审理终审法院的案件,五名法官中应包括一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参与,这是香港法治其中一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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