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奶奶张兰藐视法庭判监一年 申提交新证据遭驳回

2021-01-07 18:28

大S(右)的奶奶张兰(左)因藐视法庭被判监一年。资料图片
大S(右)的奶奶张兰(左)因藐视法庭被判监一年。资料图片

台湾女星大S(徐熙媛)奶奶、内地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South Beauty)创始人张兰,早前因没有遵从香港高等法院颁下的冻结资产令,即没有遵从规定申报超过50万港币的资产,被裁定藐视法庭,判处张兰监禁一年,同时发出拘捕令。张兰申请向高院上诉庭提交新证据以推翻指控,上诉庭今颁布书面判词,指张兰没有合理辩解为何她不在原审时提交有关「新证据」,故驳回她就上诉提交新证据的许可。

张兰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而惹上官司,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 与 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成功于2015年2月26日取得高等法院禁制令,下令张兰必须向它们申报她在香港境内及境外,所有净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但张兰当年接受传媒采访时透露自己是艺术品收藏家,名下有300至400件艺术品,更会把艺术品放置于专业贮存设施以长期保存,惟张兰并没有申报有关艺术品,张亦辩称她已停止直接拥有价值多于50万港元的艺术品,但法官认为张在短期内完成出售,包括长江三峡画作在内之所有艺术品的说法难以置信,张又不出席审讯接受盘问,最终裁定张兰已被证明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藐视法庭。

林文瀚上诉庭副庭长及朱芬龄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张兰在2018年4月11日提出上诉,但事隔两年在2020年4月27日才向法庭申请提交新证据。张兰指她想呈交长江三峡画作的公证书,强调自己从未拥有该画作,但两官指张决定在原审时不出庭作证,而且新证据亦没有明确显示张兰并非长江三峡画作的持有人。

另外,原审时有确实证据证明张兰在2014年3月,以近55万美金购入艺术品,但张在被裁定藐视法庭后才称,她曾向一名名叫田军(译音)的男子借贷,但田军要求她还款时把近55万美金汇入美术品户口,以便他购买两件艺术品,田军亦提供该两件艺术品的收据。两官亦指张没有在原审中呈上有关证据,更何况禁制令规定她需申报任何价值多于50万港元的资产,仅是以近55万美金(即逾400万港元)购入艺术品的证据,已是强力证据证明张没有申报价值超过50万港元的艺术品。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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