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挣扎令两警穿头断指 IVE男生3项罪成判囚6个月

2021-01-12 10:51

被告劳俊升(左)。陈子豪摄
被告劳俊升(左)。陈子豪摄

前年平安夜尖沙嘴海港城示威活动期间,警员拘捕21岁IVE男学生时因对方拒捕挣扎而撞破额头及手指折断。男学生早前被裁定3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成,裁判官叶啓亮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考虑到拒捕程度和警员伤势,3罪共判处被告监禁6个月,以收阻吓之用。辩方其后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准以10000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于报称住址,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并遵守晚10朝6宵禁令。

辩方引述劳教中心报告指被告体能并不适合,但被告被控至今逾年一直行为良好,而且合作有礼,相信本案为个别事件,出于一时冲动,希望法庭量刑考虑被告仅属初犯。

叶官判刑指案发时警长A骑住被告阻止其逃跑,被告不断扭动身体致2人跌倒,被告继续反抗,用手肘挫伤A腹部。另外3名警员上前协助制服下,被告仍全力反抗,致数名警员多处受伤。叶官续指被告当时亦有受伤,案发只因被告向商场中庭投掷纸张,为时不足1分钟。考虑以上所有因素,叶官就3项拒捕罪分别判处被告6个月、4个月和3个月监禁,基于整体量刑,同期执行,共囚6个月。辩方其后申请上诉定罪和刑期获批,叶官指虽证据确凿,上诉理据薄弱,但刑期不长,故批准被告期间保释外出。

21岁被告劳俊升被控于前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3楼抗拒警长A、警署警长B及警长C。

法庭记者:陈子豪

平安夜有示威者在海港城内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平安夜有示威者在海港城内爆发冲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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