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找换店4.5亿日元劫案 两南亚汉判囚6年及6年10个月

2021-01-15 13:50

2名南亚被告被判囚。 资料图片
2名南亚被告被判囚。 资料图片

尖沙嘴找换店于2018年2月9日发生4.5亿日圆巨款劫案,涉案巴基斯坦籍私家车司机早前被一致裁定罪脱,另外两名南亚裔被告早前则承认一项抢劫罪。彭宝琴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分别判二人监禁6年及6年零10个月,指示律政司嘉许目击事件并报警的热心市民,同时赞扬协助拘捕的海关人员及警员。

两名认罪被告依次为THAPA Kenis(23岁)及MUHAMMAD Yamin Butt(42岁)。任职货车司机的37岁被告简志成(KHAN Khurram Bashir)则在本周三由4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Wall Street Exchange Limited的五名找换店职员在2018年2月9日早上,以两个行李箱载运逾4.5亿日元到银行存款,8名蒙面人士在尖沙嘴碧仙桃路袭击5名职员,部分蒙面人士手持近30cm长的刀,蒙面人士从找换店职员手上劫款后乘车逃走,途人杨凯生(译音)目睹涉案车辆及蒙面人士形迹可疑,便记低车牌报警处理,警方其后在美孚新邨一带设置路障并成功截车,MUHAMMAD Yamin Butt与另一不知名人士跳车逃走,在附近经过的三名海关人员见状立即帮忙堵截并拘捕MUHAMMAD Yamin Butt。

彭官判刑时指,本案涉款约3200万港元,虽然事主最终没有任何金钱损失或刀伤,但两名被告明显一早知道找换店运送金钱的安排,才刻意安排8名蒙面人士持刀抢劫。彭官考虑到事件对路人所造成的潜在危险,终判THAPA Kenis监禁6年,MUHAMMAD Yamin Butt则被判监禁6年零10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涉案找换店;小图为案中其中1名被告(蒙头)。资料图片
涉案找换店;小图为案中其中1名被告(蒙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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