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刑毁优品360店罪成 官斥:搞破坏、冇成本
2021-01-25 12:23
天水围2间「优品360」去年2月3度遭人破坏,警方其后截获2名少年,其中14岁少年早前承认3项刑事毁坏罪被判入劳教中心。另1名14岁少年否认1项刑毁罪受审后,裁判官水佳丽今早在屯门裁判法院指被告鞋子、背囊中搜出衣物及身形与店内闭路电视所见相符,加上被告证供混乱全不接纳,故裁定被告刑事毁坏罪成。辩方求情指被告自小罹患自闭症、脑癫痫及抑郁症,成长过程具挑战。水官训斥被告行为「只系搞破坏,冇成本」,「唔知不满啲乜」,押后判刑至下月5日早上,期间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报告,被告须还押看管。
水官裁决时指被毁店铺闭路电视片段可见第2名入内破坏的疑犯身形略胖,穿部份黑色衣著,鞋带白边,鞋踭呈白色山形图案。其后被告偕已认罪的同案少年被告于洪福邨被截停时,虽然身穿蓝色外套,惟其背囊中被搜出黑色外套,手袖带白点,背囊中间有横条印有字样,加上灰色3M手套及其身形,均与案发时疑犯特徵相符。被告供称背囊属另一少年,因其指背囊太重,交予被告手持,水官认为被告解释不值得相信,因背囊中仅得普通衣物,不会太重。
水官形容被告证供混乱,被告先供称下午1时从天耀家中出发乘轻铁,半小时后到洪水桥吃午饭,然而又指在新北江商场会合同案少年,故折返乐湖站,再去洪水桥。被告供称3时相约友人在洪水桥打篮球,2人2时45分于洪水桥被截停时却正打算进入食肆用膳,而未有通知相约的友人。水官批评被告行程「走来走去,不见得合理」,「3点打波一啲都唔觉得真实」。被告谈到与警员对答过程又反覆不一,称替同伴持背囊却又「自把自为」打开察看,警员查问下又不表明不属自己所有,又不断用不同理由解释为何没有看见警员搜查背囊。水官认为被告不可信可靠,供词全不接纳,亦反驳辩方指被告医疗报告意见反映病情进度良好,法庭上对答感觉不到被告自闭或智力有问题,断言被告作供在「讲大话」,遂裁定被告罪成。
案发时14岁少年被控在去年2月24日,破坏天耀商场内的「优品360」。
辩方呈上3封其家人、训导主任及信义会外展社工求情信,指被告乖巧孝顺,为人内向单纯,自小罹患自闭症、抑郁症及脑癫痫症,学业成绩不佳,没有朋友同学,一直读到小六也并不开心,需辅导协助,至进入特殊中学才能认识同学,会相约一起做运动。辩方又指被告平易近人,乐于助人,主动帮助兴趣班同学,防疫时派发物资,未来希望成为咖啡师。辩方最后指被告愿意赔偿控方要求的527元,犯案时间短,破坏不算严重,而被告成长饱受挑战,希望法庭索取感化报告等量刑作全面考虑。
水官语重心长劝诫被告「你要记住,好多人开铺头做生意系要好多努力⋯⋯要花好多心思,你只系搞破坏,破坏冇成本,手一挥架一扫」,「你必须要学到教训,可能好多人清楚个动机,我唔知不满啲乜,以莫须有罪名,引来自己村居民不便,希望你自己反省下啱定唔啱」,遂按辩方要求索取报告以量刑。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05
更新时间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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