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前主席申售佐敦旗舰铺 准交易延后一周觅价高者

2021-01-27 15:54

泰林佐敦弥敦道的旗舰铺一直空置至今。资料图片
泰林佐敦弥敦道的旗舰铺一直空置至今。资料图片

「泰林无线电行」不敌金融海啸在2008年全线结业,其位于佐敦弥敦道的旗舰铺一直空置至今,前主席林作礼在2016年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已故胞兄林作为强制售楼。案件今于高等法院提讯,林作礼一方透露「铺王」邓成波名下公司欲出价2.8亿元购买该铺位,但被告公司不满对方出价过低而反对交易,王鸣峰暂委法官听毕各方陈词后,下令林作礼一方把交易延后一周,期间需将物业公开出售,以寻觅出价更高的买家,被告公司亦可作进一步估价。

原告林作礼早前以个人及已故母亲林岑顺梅(译音)遗产执行人身份兴讼,被告为其林作为的破产受托人以及海外公司General Fortune International Inc。原告要求法庭颁令强制出售位于弥敦道310号及312号美明大厦的泰林旗舰铺,然后按业权比例分配卖楼得益。

原告方今在庭上指出,过去两年一直寻求买家却无人问津,早前「铺王」邓成波终于愿意以高于市价的2.8亿元接手该铺位,打算在2月1日或之前完成交易。破产管理署一方表明不反对有关交易,但被告公司则认为买家出价过低,要求法庭把有关交易宽延3个月,待索取进一步估价报告。原告方反对其押后申请,质疑此为拖延策略。被告公司否认企图拖延交易,只是为确保公平交易而需时谘询专家意见,被告公司不反对原告方先分拆出售物业地下及一楼两层,皆因被告公司不持有该两层物业的业权。

暂委法官王鸣峰指被告公司要求把交易延迟3个月的时间过长,最终下令需把交易延后一周至2月8日,原告方需在一周内把物业公开出售,以寻觅出价更高的买家,如果最终只有原订买家有意购买,亦批准原告方以2.8亿港元出售涉案物业。王官亦批准海外公司在破产管理署的协助下,邀请专家进行进一步估价,若物业估价高于2.8亿元,则可向法庭作进一步申请。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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