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关关员家中藏弩及弹簧钢棒 判240小时社服令

2021-02-11 11:28

被告卢浩然。刘安琪摄
被告卢浩然。刘安琪摄

35岁前男海关关员于去年被警方发现在家中睡房藏有一把弩及弹簧钢棒,他早前在九龙城法院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管有违禁武器两罪。裁判官郑念慈指,弹簧钢棒虽有一定杀伤力,惟没有在被告家中搜出配合弩使用的箭,故相信被告管有只是为了收藏,考虑到其失去关员工作已是重大的教训,终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35岁被告卢浩然,案发时报称海关关员,他被控于2020年7月14日,在其位于红磡爱民邨的住所,无牌管有一把拉力逾6公斤的弩,以及一支弹簧钢棒。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报告十分正面,读书时努力向上,勤于学习,曾获海关颁发最优秀学员奖,并于2017年破获一单私烟案。被告犯案亦只是因对法律的愚昧,他作为一个「武器痴」,管有涉案物品只为收藏,从来没有使用或带出街,希望法庭能格外开恩,这对被告及社会都是一件好事。

郑官判刑时指,接纳被告管有涉案物品只为观赏,虽然没有其使用过的证据,但绝对有机会使用。而除了没有箭配合使用的弩外,其管有的弹簧钢棒有一定的杀伤力。郑官直言这类的案件应判处监禁,但社会服务令亦非不能考虑,最后考虑到被告已失去关员工作,对其而言已是重大教训,加上被告坦白认罪,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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