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涉携含甲苯液体及锤 辩方质疑警长武力拖行被告
2021-02-16 13:53
中六男生于前年11月涉在葵涌身携含甲苯液体的胶樽及锤子等物品,被控两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开审。涉案警长在截停男生后,以箍颈拖行方式,将男生带至垃圾房搜身。辩方质疑警长在未有宣布拘捕的情况下,无权用武力将市民带到任何地点搜身,警长不同意,指这视乎现场、地埋及安全作考虑。男生则指搜出涉案物品的背囊并非属于他,而是当日一不知名男子塞给他的。
被告杨甯贺(17岁),案发时16岁,被控于2019年11月6日,在葵义路新葵芳花园好爵中心对开,保管一个胶樽,内藏352毫升含有机混合物甲苯的无颜色液体、2个空玻璃樽及一包簌新的毛巾。他另被控于同地管有一个锤子、一包索带及一罐喷漆。
葵青重案组第2梯队侦缉警长谭建成供称,当日有人于网上号召于下午4时包围葵涌警署,谭该被委派于葵青进行便装反罪恶巡逻。谭于下午4时20分左右单独巡逻到葵仁路好爵中心外,他在1至2米外见到被告站在原地,时而看电话,时而四处张望,逐引起谭的注意。直到约两分钟后,后告突然转身向葵涌警署方向行,谭立刻上前截查并出示委任证,被告见状欲逃走但失败。其后,谭与其他赶到的警员将被告带至好爵中心一垃圾房,由警员11223进行搜身。
被告出庭作供称,当日他响应网上号召到葵涌警署声援被捕中大生吴傲雪,他从沙田家中出发,身穿黑衣黑裤,离家时只带了锁匙、银包、电话及一把长伞,没有带背囊及口罩。当他去到好爵中心垃圾站附近停下时,他欲拿出手机看看有没有网上直播以了解情况,突然有一名男子对他说:「兄弟,你件衫个Logo好扬下,孭个袋摭摭佢。」然后就将背囊给被告,被告下意识接住,称当时「个脑一片空白咁企左系到」。他因感到背囊比较重,加上已经拎住了,便「决定睇下入面有咩再决定」,之后发现里面是「一些激进示威者会用到的野」。被告感到很害怕,因怕四周会有闭路电视,所以不敢随便把背囊放下,决定坐车回家,找一个熟悉的地方放下。怎知就突然被警长从后箍颈拖行,被告下意识挣扎。其间,警长从未表露身份或出示委任证。
案件将于今午进行结案陈词。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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