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未来3年来港设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将获资助最多100万
2021-02-24 12:12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宣读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时表示,自建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有限合夥基金的结构后,香港的投资基金制度更趋完善,有11间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超过100个有限合夥基金经已成立,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陈茂波表示,当局正计画在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建议,容许外地投资基金迁册来港,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
陈茂波指,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可供多种类型的投资基金使用。未来3年于香港设立或迁册来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将获资助其付予本地专业服务提供者费用的7成,上限为每间公司100万元。证监会稍后会公布详情。
为在本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免,陈茂波表示已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争取本年度获立法会通过,以便税务宽免安排由2020/21年度起适用。
另外,陈茂波又指,为提高香港作为家族办公室枢纽的吸引力,投资推广署及监管机构会为有兴趣来港营办的家族办公室,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当局亦会检视相关的税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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