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控罪书错英文文法「小学生都知」令修改 理大生涉藏枪械押4月讯

2021-02-25 16:01

被告吕世瑜
被告吕世瑜

理工大学男生被指在寓所内藏有胡椒弹手枪及军刀等武器,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无牌进口战略物品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三罪。案件今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但为了让控方处理控罪书英文版本出错问题,案件押后至4月8日再讯。

本案被告吕世瑜(23岁),控罪指他于去年9月24日在粉岭的寓所内,无牌管有一支胡椒弹手枪及两个胡椒弹弹匣。他另被指在没有进口许可证下输入战略物品,即14个防毒面具、三个防毒面具滤芯及一件防弹背心。第三项控罪则指他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两把军刀和一支伸缩警棍。

今早刚开庭,主控便提出案件毋须答辩,并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8日再讯。此时裁判官陈炳宙突然打断控方陈词,指出先要处理控罪书上的英文版本。陈官随即读出控罪书内容:「one number Pepper Ball, two numbers Pepper Ball」、「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陈官继而指出:「小学生都会知,one apple two apples,我唔想单案第时上到终审法院,香港法庭会成为外国法庭的笑柄。」陈官随即休庭,要求控方修改错处。

案件押后至4月8日再讯,陈官询问辩方可有因为控方的修订控罪而需要索取讼费;辩方表示不用,同时指了解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只待律政司法律意见,希望控方下次能有明确指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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