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推美食广场资助计划 为店主提供财政支援
2021-03-01 17:39
政府在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美食广场资助计划,为合资格并营运中的持牌食物制造厂经营者提供财政支援,食物环境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计划今日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发言人表示指由于考虑到在商场内美食广场经营食物摊档的人士亦受到政府较早前关闭晚市堂食的影响,政府在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美食广场资助计划,为合资格并营运中的持牌食物制造厂经营者提供财政支援。
根据计划,美食广场的定义是指商场内设有多于一间持牌食物制造厂及毗连由商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以非专用形式提供并设有枱及櫈予访客使用的座位区,而该座位区可供有关持牌食物制造厂的顾客使用。
发言人续指美食广场资助计划今日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有关资助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作出声明,包括该食物业业务仍在营运;如有关业务并非由持牌人营运,则必须获得该食物业业务的每名经营者申明支持持牌人申请这项资助计划。持牌人按其牌照上所订明的楼面面积可获发放2万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用于有关处所的经营。
发言人称政府较早前于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下设立餐饮处所资助计划,向提供堂食的资格餐饮处所持牌人提供财政援助,计划一共收到16 315宗申请,第一期资助已批出15 836宗。署方早前已提醒合资格申请人尽快按计划递交其业务仍然营运的通知,以便能尽快安排发放第二期资助。计划由推出至今批出的资助额超过18亿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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